区文化局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区政府组成部门,其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研究拟定全区文化艺术工作政策,起草有关规章制度,并监督实施。
(二)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;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。
(三)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,知道、协调文化产业发展;规划、指导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。
(四)负责全区文化系统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;负责区属剧团演员个人演出的审批。
(五)综合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,研究制定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;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。
(六)综合管理全区文物事业;指导文物的保护、管理、抢救、发掘、研究等工作;审定专题展览;负责文物经营单位和文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(七)管理全区文化娱乐市场、演出市场、书报刊印刷市场和音像出版市场;负责音像图书制品管理、录像放映单位和社会办艺术团体的审批;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,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;核发艺术表演团体、演出场所演出许可证;负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。
(八)组织管理全区对外文化交流;负责对派出、引进艺术团组和展览等交流项目的审核、指导工作。
(九)拟定文化系统艺术教育和职工教育规划,组织文化艺术科技的研究,推广文化艺术科技成果。
(十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区新闻出版局(版权局)是主管全区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,其主要职责:
(一)在本辖区开展“扫黄”、“打非”斗争。
(二)负责本辖区出版物市场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。包括对申办印刷企业、书报刊、电子出版物发行网点的审批,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资质认定,法律、法规和业务培训、市场检查、年检换证。规范经营行为等。
(三)监督管理本辖区的印刷企业,依法查处印刷企业的违法行为。 ???
(四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规定,负责本辖区的版权管理工作,宣传和实施版权法律法规侵权盗版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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